这事儿说来挺有意思。ESPN记者Dave McMenamin爆料,勒布朗-詹姆斯亲口承认——在尼克斯拿到那座该死的总冠军之前,他其实动过加盟的念头。

“我幻想过在麦迪逊广场花园结束职业生涯,”老詹说,“可他们一赢马刺,我就知道不行了。去不了,真去不了。”
你品品,这话里头有几分真心?纽约那座球馆,灯光下多少传奇落幕,谁不想在那画个句号?可偏偏冠军到手之后,詹姆斯反而退缩了——这大概就是超级巨星的心思,宁可亲手建王朝,也不愿搭顺风车。
记者Sam Quinn倒是没给面子,直接怼了一句:“最大的讽刺在这儿——如果詹姆斯真把冠军看得比什么都重,那24-25赛季结束后跳出现合同,底薪投奔尼克斯不就完了?少赚五千万美元没错,但尼克斯要是再拿一冠,他的传奇可就镶上金边了。”
听起来像抬杠?可仔细琢磨,还真有那么点道理。五千万美元啊,够买下半个曼哈顿的豪华公寓了,可跟“带队夺冠”的江湖地位比,哪个更值?詹姆斯自己心里早该有杆秤。
所以,问题来了:他到底是更想要冠军,还是更想要那份天价合同加“我带队”的尊严?恐怕只有更衣室里的镜子知道答案。
